第(2/3)页 “好!”兄弟们不敢大声喧哗,但是还是低低地应了一声,伯龙从中听出无尽的战意。 他觉得热血沸腾,有这些人支持,有这些人的剑支持,他怕什么呢? 以前他的心里一直有一种畏惧,对于命运,对于未知,对于死亡的畏惧,而现在,他将这种畏惧抛之脑后,即使是暂时地忘记,也足以让自己燃起熊熊的战意。 “来吧,他们要铁,就给他们铁;他们要血,就给他们血!” “他们要铁,就给他们铁;他们要血,就给他们血!”战士们高喊着口号,好像下山猛虎一样冲了出去! 突袭的关键在于快准狠,快,是说动作要快,不能对面都列阵而战了你还没杀过去,这就成了正面强攻了;准,是最好能斩杀敌人头脑,破坏其指挥中枢;狠,是杀人不留情,杀完就走,不多恋战。伯龙觉得他今天的这场突袭就是“快准狠”的最好体现。 他带着十五人从正面狠狠冲了过去,他依旧冲在最前面,虽然他身上的锁子甲并不能保证可以拦下所有的攻击,但是他仍旧杀在最前面,没有顾虑,没有犹豫。 敌人约么有八九十人,北门里面估计还有一部分人,他们乌压压堆在门口,大声呐喊着给里面的人加油,不时发出粗俗的喝骂,似乎觉得这样可以让敌人溃退。 “愚蠢,这么多人聚集在这么小的地方,随便来上一支部队给你包夹了你们就无路可逃!”伯龙暗暗骂了一句,这战争厮杀虽然需要排成密集的阵型,但是不是越密越好的,太密集的排列会让刀剑不能挥舞,长枪不能戳刺,弓弩不能上弦射击,只会给自己这边添麻烦。更可怕的是,这帮人根本没有受过正规的战阵训练,虽然每个人都占了一块地方,但是根本利用不起来,最大的作用也就是喊喊口号了。 “官军来了,三千官军来剿匪了!”伯龙带着兄弟们高呼着口号杀入人群中,他借助夜色的掩护成功地在十步开外才被这群人发现,而十步的距离对于速度冲刺起来的战士来说,也不过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。就在敌人刚刚准备转身的时候,伯龙已经将手里的战剑刺进了一个敌人的胸膛。 一重,一重,一轻,看来这个敌人是穿了盔甲的,可惜不是什么好甲,挡不住战剑的戳刺。伯龙无意识地点评了一下,随即抽剑转身,根本不和敌人恋战。 他知道这个人根本活不下来了,胸膛被刺穿,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这样的痛苦下继续战斗。 敌人围得紧紧地,他不愿意杀进人群中,这样会降低他的速度,所以他带人绕着人群跑,利用速度砍劈敌人的腰腹,这些部位没有精良的防护,是绝对不可能挡住他的力量和速度双重加强下的砍劈的,而被砍中的结果就是肠穿肚烂,绝无生理。 他们就像一群狮子,绕着野牛群不住地打转,他们挥剑时是一道白光,收剑时则是一道血光。 “里面的兄弟们,坚持住啊,官军来了,官军来了!”战士们高声呼喊着,饱经战阵的他们知道恐惧是比刀剑更加厉害的武器。假如喊几句话就能杀人,谁愿意动刀动枪呢? 喜欢和人正面决斗的人基本上都是刚入江湖的愣头青,老兵都是用最小的力气杀最多的人,因为战场之上,变幻莫测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用剩下的力气来保命了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