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迟疑乃是军人大敌,狐疑之众万不抵一! 而自己这边则是一群众志成城、视死如归的少年,他们或许战技不精,或许盔甲不好,但是却有着拼死一击的决心和斗志。 一人拼死,百人辟易,万军同心,天下莫敌! 敌人来了!高宠几乎可以呼吸到敌人喷出来的热气,他平平端着长枪,冲着敌人的心窝子扎了过去!敌人用的也是长枪,这种枪仅仅是枪柄就有十五尺长,他右手抓着马辔头,将枪夹在腋下,好像一轮新月要漫上天际,等到接近时则右手执前,左手执后,枪身高举过额头,利用马的冲击力造成杀伤。 高宠的枪兼具马家枪和沙家枪的优势,有些类似杨家枪的丈四枪,只比对手稍稍短了一点,这样的枪兼顾了长度和轻便,可以及时调整,可以保证持续进攻。 敌人的枪刺了过来,高宠没有盾牌,若是给刺中就绝对没有生还的道理,但是他也从来不需要盾牌。 就在闪烁着寒光的枪头直刺过来的那一刻,他轻轻扭动身体,那散发着死亡气息的长枪就刺了一个空。 好机会! 高宠的枪好像闪电一般刺出,他不需要使出多大的力气,战马的冲击力就是最好的力量,他只需要将枪摆在他应该在的地方,长枪会自己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。 “刺啦”,好像用剪刀去剪一块破布,又好像用菜刀剁一块猪肉,他觉得手上稍微有一些阻碍,但是这阻碍很轻微,随后就是一刺到底的淋漓畅快! 男人似乎天生有一种穿刺的快感,这种用枪头穿透**的快感,没有体验过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明白的。好像奔跑了许久终于停下来休息一会,又好像求索了千年万年终于得到解答,又好像持续了百年的饥渴终于得到餍足,他觉得身体里有一块空虚被充分填补。 这就是杀戮的快感吗? 高宠喃喃自问。 如果是这样,那么杀鞑子果然是一件令人痛快的事情! 鞑子的伤口喷出一条血箭,高宠快速收回自己的长枪,两马错身,骑兵已经带着满眼的不敢置信和遗憾颓然倒地。他胯下的战马奔跑了两步,似乎觉得身上的重量有些不对,于是停了下来,疑惑的左右瞧瞧,却没有找到主人的踪迹。 这个身经百战的鞑子骑兵死了,死在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手里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