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利益到了,哪怕是老婆都能卖给别人,何况是恩主! 不过面对鹿二叔,表面上岑护儿还是做出一副感激不已又心有忧患的样子来:“唉,我倒是想跟着柳公去夷洲的,只是这夷洲孤悬海外,又遍布蛮夷,此去纵能功成,只怕也得十年八年,父母在不远游,父亲已经五十多了,若是此去时间太久,不能见老人家最后一面,可不是人子大罪!” 鹿二叔是一个典型的、老实忠厚的农民,根本不能理解岑护儿的这些小心机,所以他听了这话非常开心:“好,好,少爷说的也对,这夷洲谁要去就去吧,咱们不去,反正咱们得了个官做做也是值得了,不去就不去了。说不定日后少爷在这乡村议员的职位上还能干出事业来,比他们那些去夷洲的还好呢!” “当然,我肯定要比他们好,甚至,我还要比柳公要好!”嘴上谦虚着,岑护儿心中却澎湃着汹涌的**。 这**一路燃烧,从心脏到大脑,都被烈火缭绕,不曾止息。 他们沿着这条泥泞的乡村道路一直行进,直到岑护儿自家的土地。 地里的棉花已经被收割完毕了,剩下的全部是光秃秃的棉花秆,父亲似乎觉得棉花秆没有什么用,所以把这些棉花秆全部废弃在土地里,希望他们可以化作来年的肥料,滋养下一波作物。按照往常这时间应该是可以再种植一些蔬菜的,只可惜眼下雪暴成灾,连人都活不下去,何况是蔬菜,所以这片土地就这么荒废了,孤零零地躺在一片融化和未融化的冰雪中,好像一个没有了生机的老人。 阳光很强烈,可是一点都不温暖,在冰雪的反射下放射出耀眼的光芒,这逼得岑护儿眯着眼睛去看这些土地。这些土地泛着淡淡的黑色,这是土地肥沃的表征,虽然图底上面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小堆一小堆的棉花秆,好像一个黑面人脸上的痘痘,但是这仍旧不能阻碍岑护儿去幻想自己错过的丰收景象。 自家经营棉田已经有三代人了,这些制作棉衣的植物是致福的好作物,没到秋日收割季节,这些植物的纤维就逐渐长成,慢慢地簇拥在一起,组成细密而暖和的绒毛。一朵朵棉桃有着茂盛的枝叶和怒放的棉花,他们坐落在主干上,而主干又横分出若干小枝,小枝又长出鸭掌似的棉叶,这些棉叶色泽翠绿,和白色的棉桃相互映衬,可不就是一副白玉翡翠图! 虽然这些土地对于庶出的他来说有些遥远,但是他仍旧喜欢把它们视作自己的产业。 也正是因此,虽然岑护儿是个读书人,可是他喜欢农田丰收的景象,也喜欢亲自下田,和父亲一起带着长工们收割棉花。这种劳动磨练了他的心志和体能,也让他对于农田经营有了一些最基础的认知,现在来看,这种经历对于他是很有意义的,至少他坚韧的体格让他在南京城的屠杀里逃得一命,而他对于棉花的知识又让柳公对他另眼相看,经常向他询问关于棉花的知识。 “连柳公这样的人,都要向我请教知识!”虽然心里隐隐觉得柳公不过是“时无英雄,遂使竖子成名”,但是对于鼎鼎大名的柳公向自己请教,岑护儿还是非常开心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