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年轻人点了点头,明白了李毅的意思,这个年代要交流,哪里有那么简单? 信件需要详细的地址,几经辗转下来,可能途中遇到很多的意外情况,如果有一方突然搬家的话,那就根本收不到什么消息了。 “那还真是可惜,我也不知道什么姓孙的同学……” 李毅笑着说道: “说说你吧,你是什么专业的? 来这里是谈什么生意的? 我看你箱子里面装着的,是电脑吧?” 年轻人顿时又提起了警惕,下意识的问道: “你怎么知道的? 你打开了?” 李毅耸了耸肩膀,指着箱子的缝隙说道: “我都看到显示器了,再说了,我也算是半个做家电生意的人,当然能看出来了,电脑这东西我又不是没有见过!” 年轻人听到这里,顿时来了兴致,下意识的问道:“我叫余明华,先生,我怎么称呼您?” 李毅伸出了自己的手,说道:“我叫李毅!” 余明华和李毅握了握手之后,低声说道:“李先生,我能问问你见过的是什么样式的电脑吗?” 李毅在脑海中回顾了一下自己当年参观电器展的时候,看到过的九十年代初的电脑,沉声说道: “powerbook100!便携式的电脑,我个人更喜欢称呼它为笔记本电脑,那种电脑是我见过最轻便的设计了,没有之一,可以说是人类在电脑技术研发上面的飞跃性进步吧。” powerbook100,是被人咬了一口的水果牌子的,鼠标按键和轨迹球在电脑的中间,之前这家生产厂商就做过类似的尝试,为什么李毅对这种电脑的印象这么深刻?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