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至于为什么杨经理要这么做,那是因为他做的是生意,开的不是什么善堂,而是公司,他要试探一下余明华的态度,毕竟余明华不是什么正经的电脑公司的代言人,而是一个彻头彻尾还在青涩之中的大学生,他的电脑的确是不错,但是他看到的只有一台而已。 动辄就是一百台电脑,价值上百万的单子,只用十几瓶啤酒就可以换来,这不是血赚是什么? 况且他们的公司也的确是需要一批新鲜货色,毕竟这东西不是哪儿都有的,康奈利电脑体积小巧,但是运行程序的速度,cpu的处理能力,倒是不比杰森的牌子差,这笔生意如果真的可以成功的话,怎么说都是稳赚不赔的。 缓缓收起了自己的目光,杨经理抿了一口白酒,这会儿余明华已经在喝第二瓶了,但是他刚才根本没有吃多少东西,所以明显有些不舒服了。 不过余明华并没有在意这个,继续开了一瓶,黄老板在一边看着,缓缓叹了口气,却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。 这孩子是真的被架上了,他之前也是真的没有喝过酒,黄老板都能看出来。 他就不明白了,一个大学生你干嘛天天抱着电脑卖? 你去做点儿什么不行? 而且这还是名牌学校的大学生! 不是说是那个什么计算机专业的吗? 为啥干起来了销售的活儿? 销售简直是三百六十五行里面相当不招人待见,相当苦的一行了! 余明华现在只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奇怪,不听使唤了,明明意识还是清醒的,但是手和脚都好像不是自己的了,这还是他第一次察觉到酒精给身体带来的迟钝感。 “小伙子,酒量不错啊!” 有些惊奇的打量了余明华一眼,然后杨经理笑着说道:“小看你了,来,咱们再走一个!” 这顿酒一直喝到了下午三点多,整整三个多小时,等到结账离开了饭店的时候,还是杨经理买的单,按照杨经理的话说,余明华这个年轻人不错,酒量不差,够给面子,人品更好,这批电脑他回去就和秦总走一下流程,然后准备合同。 第(2/3)页